人类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历史与人类文明史一样悠久。我国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历史可以追溯到6000年前的大汶口文化时期,当时酿酒用酵母中的转化酶(蔗糖酶)就是食品添加剂,属于食品用酶制剂;2000多年前用“卤水”点豆腐,实质上卤水就是一种食品添加剂,属于食品凝固剂。近期,食品添加剂再度引发关注。今天,小编就给大家科普一下食品添加剂到底是“魔鬼”还是“天使”。
什么是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食品添加剂可以采用化学合成、生物发酵或者天然提取等方法生产制造。全球批准的食品添加剂数量约15000种,我国目前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2300多种,按功能分为22个类别,常见的有抗氧化剂、膨松剂、着色剂、防腐剂、甜味剂、食品用香料等。
食品添加剂有什么作用?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提升了产品品质,丰富了食品种类,满足消费者对食品多元化的消费需求,没有食品添加剂就没有现代食品工业。食品添加剂主要有以下作用:
1、保持或提高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2、作为某些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必要配料或成分;3、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改进其感官特性;4、便于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或者贮藏。
冰淇淋不加“增稠剂”“乳化剂”,那大部分的冰淇淋都会跟老冰棒一样硬;食用油不加“抗氧化剂”,保质期会大大缩短,新买的油很快就会有怪味;超市再也看不到火腿、香肠、熟肉罐头等熟肉制品了;
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
为什么大家听到食品添加剂就觉得它有害?那是因为大家常常把食品添加剂和食品非法添加物混淆。国家专门制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来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
凡是不在这个标准里的,都不算食品添加剂。像什么三聚氰胺、苏丹红、瘦肉精,全是非法添加物,跟食品添加剂一点儿都没有关系,属于食品中的非法添加物。
我国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有严格规定,食品添加剂使用需遵循五项原则:
1.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
2.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
3.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4.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5.在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在食品中的使用量。
使用了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应在食品标签上标识,供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但是,个别消费者担心如果每天吃的多种食品中都添加了食品添加剂,会不会造成吃进去的某种食品添加剂总量过量呢?儿童等人群食用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是否安全呢?
其实,我国在设定每种食品添加剂的最大使用量时开展的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考虑不同年龄、地区、性别的人群一天吃多种食品且长期食用的情况。因此,食品添加剂在规定的范围和用量下使用,不会造成摄入过量,也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我国还对使用中的食品添加剂实行持续的、动态的跟踪评价,根据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对食品添加剂重新进行再评估,不断调整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并对部分物质禁止使用。
食品添加剂在合法使用情况下是安全的。迄今为止,我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安全事件没有一起是由于合法使用食品添加剂造成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等“两超一非”的违法行为,才是导致食品安全问题发生的原因。
“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中三聚氰胺不是食品添加剂!“苏丹红鸭蛋”事件中苏丹红也不是食品添加剂!“毒鸭血”事件中福尔马林更不是食品添加剂!对食品而言属于非法添加物。我国《食品安全法》中明令禁止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
食品添加剂与非法添加物是完全不同的,消费者不必刻意回避食品添加剂,应科学理性看待。为进一步打击在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全国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十年来陆续发布六批《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目前相关名录在进一步完善中,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